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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转考_ 2020年上半年江苏省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2018-03-23 来源:成教网 分类:
76 作者:成教网编

[导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相关通知,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部分内容。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相关通知,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部分内容。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程序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平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homepage.html)提交转考申请(注:转考功能只在转考办理时间内开放),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辖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二)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1月29日8:30~2月1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月30日至2月2日

  (作息时间请以各地自考办作息时间为准)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程序

  省教育考试院于2020年3月12日前公布2020年上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平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homepage.html)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所属省辖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作退回转出地处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3月13日至3月16日(作息时间请以各地自考办作息时间为准)

  三、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可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四、省际转考

  省际转入

  1.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3.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江苏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省际转出

  1.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3.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4.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考生有正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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