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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0-11-15 来源:未知 分类:
76 作者:苏聪

[导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针对2017级及以前尚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符合答辩条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2020年下半年组织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根据《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针对2017级及以前尚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符合答辩条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2020年下半年组织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根据《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邮电大学学术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校研发[2020]15号)等文件,现通知如下:

  1.评审报名。研究生请于11月8日前登录“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由导师完成线上审核。研究生院将于11月3日、11月9日分两批进行资格审核。

  2.论文相似性检测。研究生请于11月9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经导师进行线上审核。研究生院将于11月5日、11月10日分两批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3.论文评审。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修订)》,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校级盲审,进行论文送审,一般周期为15-20天。研究生请于11月5日-11日提交盲审论文,研究生院将于11月6日、11月12日分两批组织盲审。

  4.毕业资格审查。学位申请者将所获科研成果通过“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研究生学位管理”在线提交,经导师和学院审核;纸质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通过,领取答辩袋,即可开展正式答辩。

  5.学位论文答辩。拟申请下半年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于12月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学位论文答辩以线下传统模式进行。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及学位信息上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2月10日前召开,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学位信息上报研究生院。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拟于12月中旬左右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名单。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工作,及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各项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正常进行。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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